(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提升财务工作质量,强化财务监督和内部监控机制。制度依据《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须具备五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税务、金融及证券相关知识,且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其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编制预算与资金计划、负责融资事务及对外协调金融机构等。财务负责人享有财务决策参与权、财务机构管理权、财务收支审核权及财务监督权。制度明确财务负责人须接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考核,出现重大履职失误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追责,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调岗、降职、经济处罚乃至解除劳动合同。离任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持续履行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