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存款服务主协议及提供存款服务的须予披露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存款服务主协议》,协议编号为221-CKTwzxY-o。乙方为北控集团下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合法金融服务资质。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原则开展存款服务合作,甲方可在乙方开立活期、定期、通知、协定等存款账户,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基准利率,且不逊于其他商业银行及乙方对集团内其他公司提供的条件。协议有效期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期满可自动展期,总期限不超过三年。协议设定了存款年度上限:2026年2月13日起至2027年期间为25.60亿元,2027年及2028年期间分别为25.66亿元,后续可依市值情况通过补充协议调整。乙方承诺保障甲方存款安全,并在发生重大风险事项时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协议生效需满足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披露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争议解决方式为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