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公告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公告载列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仅供参阅。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编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508号,审计依据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对象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说明了企业董事会在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方面的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基础上发表意见的责任,并指出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审计结果对未来有效性的推测存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