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薪酬标准构成及支付方式。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与业绩联动。薪酬支付实行‘日常预付+年度清算’,绩效薪酬部分需经审计后支付。公司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对存在重大违规、失职或导致公司损失的人员,可减少或追回绩效薪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