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6年3月27日,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在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仅限于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产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