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林斌、聂炜、李志坚、谢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该等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