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康灃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明確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與程序,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提名委員會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過半數,成員由董事長或董事提名,經董事會過半數選舉產生。委員會主席由董事長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由董事會選舉產生。提名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成員多元化;物色董事人選;審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編制董事會技能表;推動董事繼任計劃;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並在《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委員會可獲取公司資料、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並享有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權。會議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及決議須保密,並及時向董事會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