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章程)
吉林省春城熱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53)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1)條,發布關於建議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董事會建議對現行章程作出修訂,以符合最新監管要求,允許股東透過科技以混合或虛擬方式出席股東會,並以電子方式投票。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在股東會通知中增加網絡投票或通訊方式的時間、程序及審議事項;允許股東通過科技虛擬方式出席會議及行使表決權;明確電子投票與現場投票的整合規則,同一表決權重複投票以第一次結果為準;電子投票結果與現場投票合併計算;加強點票程序,需核對電子與現場投票數據,並由計票人、監票人共同確認;延長會議記錄及電子投票資料保存期限至不少於10年,並按香港聯交所要求保存境外上市外資股相關資料。上述建議修訂將提交即將舉行的年度股東會審議,待特別決議案獲批准後生效。現行章程於新修訂生效前繼續有效。相關通函及通告將適時刊發於港交所網站及公司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