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
大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1)條發出本公告。董事會建議修訂現有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並採納第三次經修訂及重述之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新章程大綱及細則」),以符合上市規則及開曼群島適用法律的要求。建議修訂主要包括:(1)配合有關庫存股份、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允許以電子方式發送公司通訊、允許以虛擬或混合會議形式舉行股東大會及提供電子投票表決的規定;(2)為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作準備;(3)納入其他內務及相應修訂。建議修訂須待股東於預計於2026年5月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形式考慮及批准後,方可作實。有關建議修訂的詳情將載於隨後寄發予股東的通函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