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协助董事会监督公司财务运作、审计程序及风险管理工作,评估并持续监督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沟通、监督和核查内外部审计工作。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阅财务报表及年报、半年报、季报的完整性;监督外聘审计师的独立性与表现;制定审计师非审计服务政策;检讨公司财务及会计政策;审查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工作计划;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推动企业管治政策落实;保障举报机制运行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并应向董事会提交年度书面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