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确认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缺陷、未按规定分红等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亦不包含独立董事与监事。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1%。计划有效期自授权日起不超过10年,授予价格及行权条件等内容已按规定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