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董事局根據公司治理要求,制定了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由至少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外聘核數師可要求召開會議,並須在執行董事缺席的情況下與外聘核數師及集團稽核、風險管理及企業服務總監舉行閉門會議。審核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薪酬及獨立性提出建議;審閱公司財務報表、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季度報告的完整性與合規性;檢討財務申報政策、會計準則遵守情況及《上市規則》遵循狀況;評估公司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協調內外審計工作;審閱外聘核數師的審核情況說明函件並跟進管理層回應;處理僱員對財務匯報不正當行為的投訴機制;監督公司可持續性報告及ESG相關風險與機會的管控。委員會有權獲取公司所有資料,並可尋求獨立專業意見。會議記錄須送交全體董事查閱,並在公司網站公開職權範圍。若董事局不同意審核委員會在外聘核數師任免上的意見,須在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