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于2026年3月17日,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的附属公司绿金租赁与独立第三方承租人内蒙古金滎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绿金租赁以人民币60,000,000元(约港币67,980,000元)的代价自承租人处取得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若干供水输送设备及设施的所有权,并将该等资产返租予承租人,租期为五年。融资租赁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70,742,000元,包括租赁本金及利息,按季支付。承租人需支付人民币3,000,000元作为免息保证金。担保人张淼、高盟、李贵良、郭永明、赵永明、张六及吴仲科提供个人担保及股权质押,承租人亦以其管网租赁协议项下的应收款作质押。交易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符合上市规则要求。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