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任职者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未任职者不领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税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安全合规、绿色发展、社会责任等挂钩,可递延发放。中长期激励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按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