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34)于2026年3月16日经董事会修订并采纳《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至少有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秘书担任委员会秘书,亦可另行委任具备合适资格的秘书。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协助制定或检讨董事会技能表,并就董事会变动提出建议;物色及提名合资格人士出任董事;定期评估董事表现,包括时间投入、履职能力及相关个人因素;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特别是主席及行政总裁)向董事会提供建议;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协助每两年进行一次董事会绩效评估;检讨董事及高管培训发展;制定及监察操守准则;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其可计量目标的达成进度;并在通函中披露选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理由及独立性依据。
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资料及聘请独立专业顾问,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如无法出席,则由另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