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并经2025年12月30日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13日,公司收到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证圆融-广州医药应收账款5-9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6]830号),确认该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挂牌转让条件,总额不超过3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无异议函有效期24个月。公司将按要求办理发行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