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鸣林))
张鸣林被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财务、法律等咨询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监管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