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及延迟寄发通函)
威高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73)於2026年3月10日發佈公告,就出售事項構成的主要交易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及延遲寄發通函。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該出售事項構成主要交易。控股股東Silver Crown持有本公司約55.34%股份,已就協議及擬進行之交易發出書面批准,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該批准獲接納以代替召開股東大會。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a)條,本公司原應於刊發公告後15個營業日內(即2026年3月10日或之前)寄發通函。由於需更多時間編製及落實通函所需資料,包括債務聲明、物業估值報告及本集團營運資金充足性信函,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相關條款,並計劃於2026年3月27日或之前寄發通函。董事會由鄭鐘文先生(主席)、林玉森女士等五名成員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