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结算等金融服务。甲方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上限为1亿元,贷款等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1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及第三方同类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及手续费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水平。乙方需满足多项监管指标,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时须两日内通知甲方。协议有效期三年,经甲方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