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拓普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并考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审议管理层薪酬建议,提出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待遇建议,审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