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秘书辞任及授权代表变动)
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11)董事会宣布,彭思思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辞任公司秘书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和《香港公司条例》规定的授权代表,自2026年3月6日起生效。彭女士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事项需股东关注。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委任执行董事张丽女士为新的授权代表,自同日起生效。公司目前正物色合适人选填补公司秘书空缺,并将尽快完成委任以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要求,后续将另行公告。董事会感谢彭思思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的贡献。
董事会成员构成如下:非执行董事李林先生(主席)及杜均先生;执行董事翁晓奇先生(首席执行官)及张丽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俊杰先生、叶伟明先生及林家礼博士BBS J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