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13.14 及13.15 条的披露)
中港石油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32)就旗下全资附属公司棕栏能源与三家供应商——安达、松原及龙油订立的采购协议及相关贸易按金支付情况作出披露。棕栏能源分别向该等供应商支付贸易按金用于购买石油相关产品,符合行业惯例。由于管理层疏忽,未能及时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至13.15条就该等构成‘向某一实体提供垫款’的交易履行披露义务。其中,安达贸易按金、松原贸易按金及龙油贸易按金在多个时点触发资产比率超过8%或增幅达3%以上的披露门槛。公司已采取补救措施,包括加强合规培训、优化内部监控流程及建立预警机制,并确认自2025年8月起已提升合规意识。董事会认为相关采购协议条款属正常商业条款,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