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书。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