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向一独立第三方提供贷款额度)
于2026年3月5日(交易时段后),长盈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一家新西兰间接全资附属公司EPI ESG Investment (New Zealand) Limited作为贷款人,与借款人Solumate Limited、按揭人及担保人谢毅先生订立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金额为3,000,000纽元(约13,800,000港元)的贷款额度,年利率6%,期限为八个月,按月付息。贷款资金来源于本集团内部资源。该贷款以位于Auckland的一处物业作为第一按揭抵押,抵押品估值显示按揭成数低于60%,并由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人及担保人为独立第三方,无过往业务往来。本次贷款属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的放债业务,旨在拓展稳定收入来源。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该项交易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