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林海关于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星云湖项目第三阶段进度款监管问题提起诉讼,经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需解除对6,352.50万元进度款的监管,玉溪子公司对该款项享有支配权,并获得相应违约金。二审案件受理费359,425元由江川区水利局负担。公司已申请解除监管措施,预计将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并在编制2025年年报时冲回2024年度计提的4,807.95万元预计负债,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