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于2026年2月25日,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的附属公司绿金租赁与承租人辽宁三江供暖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以人民币40,000,000元(约港币45,440,000元)收购其位于中国辽宁省本溪市的指定供暖设备及设施,并返租予承租人使用,租期为五年。该交易构成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因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融资租赁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48,499,000元,包括租赁本金及利息,按季度支付。承租人需支付人民币800,000元作为免息保证金。担保人霍长鑫、付立群及唐娜提供个人担保,同时承租人以其应收账款、银行账户权益、特许经营权及股权作为质押。交易旨在为集团带来稳定收益和现金流,属正常业务过程。本次公告不构成年度或中期业绩发布,亦无涉及董事变更或股本变动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