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函件,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金城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国联民生委派胡向春女士接替其职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苏锦华先生和胡向春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前,国联民生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董事会对金城先生在任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