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公告)
于2026年2月11日,彭顺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在马来西亚就前任执行董事彭新华先生(「彭先生」)违反其与附属公司Gemilang Coachwork Sdn Bhd(「GCSB」)签订的委任书中的限制性承诺,正式提起法律诉讼。彭先生及其女儿彭慧娴女士已于2021年1月及2020年12月分别辞任公司执行董事及GCSB董事职务。根据委任书及行为守则,彭先生承诺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与GCSB构成竞争的业务,并须诚实、公平地维护GCSB的最佳利益。然而,其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在与GCSB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担任职务或持有权益,涉嫌违反上述承诺。董事会因此对其提起诉讼,追讨由此对集团造成的损失,并保留就其他前任董事或雇员行为追责的权利。
此外,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GCSB及集团成员公司与Sun Wah Holdings Sdn. Bhd.或Sun Bus Tech Sdn Bhd并无任何业务关系、合作或权益关系,亦无与此等公司或其股东、董事、雇员之间存在联系;同时,集团与彭新华先生、彭慧娴女士及其联系人亦无任何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