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终止协议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禹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涉及本公司与厦门纵横集团订立的综合服务总协议。经考虑整体业务规划及其他商业因素,包括该协议项下拟进行业务的潜在利益与成本,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复杂性,本公司与厦门纵横集团于2026年2月11日订立终止协议,自即日起终止综合服务总协议。终止后,厦门纵横集团将停止向本集团提供综合服务。自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期,该协议项下并无产生任何交易金额。由于交易金额低于上市规则第14A.76(1)条规定的豁免门槛,有关交易获全面豁免。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终止协议的条款属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亦认为,终止协议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营运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林龙安先生及郭英兰女士就相关决议放弃投票外,无其他董事在交易中拥有重大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