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组成之变动及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3.21条)
太平地氈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佈,非執行董事唐子樑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起生效。
此外,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曾發出公佈,指出未能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21條關於審核委員會須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的規定。現由於唐子樑先生的委任,本公司已重新符合該條規則的要求。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主席兼非執行董事高富華先生;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溫敬賢先生;首席財務總監兼執行董事龍至聖先生;非執行董事唐子樑先生、毛家鑫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丹尼.葛林先生、榮嘉信女士、Nicholas James Debnam先生、任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