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适用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美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25)就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所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大会将于2026年3月2日下午一时正在香港九龙新蒲岗双喜街9号汇达商业中心19楼举行,用以考虑并通过相关决议案。拟审议的决议案包括一项普通决议案:批准将公司股本中每十(10)股已发行及未发行普通股合并为一(1)股合并股份的股份合并。此外,还有一项特别决议案:批准通过注销公司缴足股本方式进行资本削减,削减金额为每股当时合并股份0.39港元。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会议并按指示表决。该代表委任表格须于大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交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否则视为无效。交回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并表决,此时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撤销。相关大会通告载于公司2026年2月9日发布的通函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