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日光(1977)控股有限公司(SUNLIGHT(1977) HOLDINGS LIMITED)于2026年2月6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为获豁免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SUNLIGHT(1977)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为日光(1977)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宗旨广泛,涵盖投资、房地产、商品期货交易、融资、资产管理、进出口贸易、咨询服务等多个领域,并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公司法定股本为1亿港元,分为100亿股,每股面值0.01港元,可由董事会决定增减股本、发行新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注销及货币单位变更。公司章程细则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没收、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董事任命与罢免、会议程序、股息政策、资本化储备、清盘安排等内容。董事会拥有广泛的经营管理权,可设立委员会、委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发行认股权证、债权证等证券,并可购回自身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