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原则和管理要求。制度规定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需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披露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等文件,并在存续期内按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财务报表以及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变更、生产经营重大变化、董事高管变动、对外担保、资产出售、债务违约等情形,须在事项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公司还需在付息兑付日前披露安排,出现违约或破产情形时及时披露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