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就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120%,反对占5.5438%,弃权占0.4442%。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会议召集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