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就本次重组交易作出的声明与承诺)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确认其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相关内容被《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且不致因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锐敏律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也分别确认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内容被引用,并保证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