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通化东宝: 通化东宝关于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通化东宝关于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佳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部分房产互相混用情况,双方未签订租赁协议,也未支付租金,反映出公司独立性不足,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对李佳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通化东宝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