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2026年1月30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该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