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一)。文件对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考虑、必要性、与现有主业的协同性、人员技术储备、项目用地进展、产能消化可行性等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对重大资产重组前的发行条件、安全生产事故及行政处罚情况、参股公司性质等发表了法律意见。确认相关事项符合发行条件,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