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1,500份。该事项已获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