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汪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晓旭先生、李杰先生、曹磊女士、李立波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汪伟拟减持不超过102,357股,刘晓旭不超过212,624股,李杰不超过54,422股,曹磊不超过36,282股,李立波不超过52,242股。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