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杭州园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借款形式提供的不超过2亿元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公司提供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充实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与战略转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