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