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1)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私有化之建议 (2) 计划生效日期 (3) 撤销恒生银行股份上市地位的日期及 (4) 支付计划对价)
滙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亞太)及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聯合公告,就滙豐亞太根據《公司條例》第673條以協議安排方式私有化恒生銀行之建議進展作出說明。計劃於2026年1月23日獲高等法院認許,相關命令已於2026年1月26日完成公司註冊處登記,所有計劃條件均已達成,計劃於當日(即計劃生效日期)正式生效。恒生銀行股份於香港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將於2026年1月27日下午4時起被撤銷。每股計劃股份的對價將於計劃生效日期後七個營業日內支付,預期於2026年2月4日或之前,以支票方式寄發予計劃股東(香港結算代理人除外),或以電子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予香港結算代理人。郵遞風險由收件人自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