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是否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5.1521%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和备考财务报告审阅机构,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以及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境外股东及子公司进行核查。除上述机构外,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