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春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郑春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提名人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过专业服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