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宜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制度明确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辞任、被解任、退休等,并规定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时生效,但存在特定情形时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在董事离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配合离任审计,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制度还规定了离职后的忠实义务、责任追究机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