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1月))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申报、披露、禁止情形及股份转让限制等内容。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关联方,要求在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情况。禁止在定期报告窗口期、重大事项披露前后买卖股票,严格执行短线交易防范和离任后六个月不得转让股份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违规交易所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