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章程)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审核委员会章程》,明确董事会下设审核委员会的构成、职责及运作规则。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与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并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委员会有权提议委任或罢免外部审计师,审阅审计范围与结果,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并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或通过书面决议方式议事。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变动需经董事会批准并公告。公司承担委员会履职所需经费,包括聘请外部顾问费用。章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