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在河北省保定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814人,代表股份6,007,585,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0%。本次股东会审议一项议案:关于与光束汽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赵国庆先生、刘宝先生、赵胜广先生、高勇先生及李书利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005,552,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514,426股,弃权518,775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90,552,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2%;反对1,514,426股,弃权518,775股。议案获得通过。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