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股东会授权修订,此前分别于2016年、2017年、2018年、2020年及2023年多次修订。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0,584,350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30,584,350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A股1,026,224,558股,H股404,359,792股。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职权)、党委会及纪委。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及一名职工董事。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职位,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召开与表决程序、董事任免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合并分立清算等内容,并明确了争议解决机制。
